為進一步加強家朋鄉網絡政務輿情收集研判和回應工作,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一章 組織領導、收集重點及范圍
第一條【組織機構】建立由黨政辦、派出所、綜治辦、涉事部門參加的鄉網絡政務輿情會商聯席會議制度。辦公室設在黨政辦,日常工作由鄉黨政辦承擔,具體負責全鄉重大網絡政務輿情分析、研判、處置和回應的監督、檢查、指導等日常管理工作。
鄉網絡政務輿情管理工作在黨委政府分管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二條【收集重點】人民群眾在互聯網領域對我鄉各村和鄉直部門提出的利益訴求、輿論關注的熱點話題、反映部門作風建設、有效促進工作的意見建議以及其他敏感性較強的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政務輿情信息。
第三條【收集范圍】重點收集績溪論壇、績溪貼吧等市內社交網站以及人民網、鳳凰網、網易網、新浪網、搜狐網、天涯論壇等市外重點門戶網站及論壇網絡政務輿情信息。
第二章 工作原則
第四條【工作原則】堅持分級負責原則,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發聲”的要求,實行歸口承辦;注重源頭防范、源頭治理和源頭處置原則;堅持主動應對、及時回應、科學處置的原則,把握好時、度、效。著力提高應對網絡政務輿情的統籌能力、管理能力和處置能力。
第三章 工作流程
第五條【收集時間節點】黨政辦、綜治辦和鄉直單位要明確工作人員于每天上午、下午、晚上三個瀏覽時間節點,對收集范圍內的網站及論壇涉及家朋鄉的政務輿情信息進行巡查。
第六條【歸口認領】各村和鄉直部門要對網絡出現的輿情在第一時間內予以響應。屬于鄉一級網絡輿情,由黨政辦或鄉直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認領;屬于村一級職責范圍的網絡政務輿情,由村按職責分工負責認領。巡查認領時間統一定為:工作日每天上班時間,每間隔1小時巡查一次;每天晚上(24點前)和節假日都要安排人員值班,每間隔2小時巡查一次。對于需要認領的政務輿情要及時認領,逾期未認領的,由黨政辦指定認領并記錄在案、納入考核。
第七條【分析研判】鄉直相關部門要根據網絡政務輿情內容、公眾反應、跟帖情況、媒體介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影響,做出預判,研究制定對策。必要時,有分管負責人召集相關部門進行會商研判,對事件的性質、輿情走勢、可能出現的風險等進行及時準確的評估,提出預控處置意見,按程序報審后進行處置。黨政辦負責安排網評員予以合理引導,掌握輿論主動權。
第八條【應對處置】對涉及鄉政府的一般性網絡政務輿情,要通過建立本單位網絡輿情日志、輿情專報等形式,于2小時內將相關輿情及處置建議,報送主要負責同志以及分管負責同志。
相關部門認領后,按照“網上問題、網下解決”的要求,將網絡政務輿情處置和事件處置相結合,不斷規范網絡政務輿情辦理工作流程,于5個工作日內形成本單位的網絡政務輿情核實調查報告,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延長辦理時限的,相關部門應在3個工作日內向縣政府辦提出書面申請。對歷史遺留問題,客觀上需要較多時間調查核實的輿情,原則上要在認領后15個工作日內形成核實調查報告。
對縣領導批示的網絡政務輿情,要按相關程序交辦、承辦、督辦,認真調查核實,妥善處理。
第九條【及時回應】對于一般性網絡政務輿情的回復內容,由主要負責同志審定后,于形成網絡政務輿情核實調查報告后的3個工作日內在縣政府網站“政民互動”平臺網絡新聞發言人版塊回復,并鏈接到出現輿情的網站或論壇;涉及到媒體及網民關注度高、影響力大、涉及面廣的回復內容,須報縣政府辦會商審定后,于5個工作日內在縣政府網站“政民互動”平臺網絡新聞發言人版塊統一發布。
各相關部門要持續關注輿情處置后的發展態勢,防范負面輿情出現反復,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少公眾猜測,有效降低不良影響。積極探索推進政務微博、微信、手機報與政府網站的聯動和互補,發揮新媒體在傳播政務信息、引導社會輿論、暢通民意渠道等方面的作用。
第四章 監督保障
第十條【強化領導】鄉直單位要將網絡政務輿情收集研判和回應工作列入本部門重要議事日程,要確定一名分管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具體負責本部門網絡政務輿情收集研判和回應工作,具體聯系方式需報送縣政府辦;要建立健全網絡政務輿情“收集、認領、研判、處置、回應”處理流程,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及時處置、及時回應。
第十一條【監督檢查】黨政辦負責各部門日常網絡政務輿情應對的跟蹤管理工作,按季度通報網絡政務輿情辦理和處置情況,將網絡政務輿情認領、處置、回應情況納入鄉政府目標管理考核。
第十二條【責任追究】對因工作重視不夠,應對不及時、不負責和處置不力造成發生重大問題或重大社會負面影響的,將依紀依法追究相關部門及人員責任。
第十三條【附則】該辦法于印發之日起實施。